德泽威DTi-您身边的专业化学检测机构!

0755-32936716

咨询热线:13923722641

新闻资讯

实时动态更新公司/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2023年电子烟出口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3-03-14 09:04:28 分类:【常见问题】 阅读量:

在电子烟监管上,各国给出的监管政策各不相同,美国把电子烟当做一种尼古丁释放装置,归FDA监管。因此,出口到美国的电子烟产品合规出口需要获得FDA认证。日本的话,将电子烟当做药品监管,对进口电子烟的数量严格管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Copyright © 深圳市德泽威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8006753号-2  深公网安备:44030602006947号
电话
13923722641
咨询
微信

报价二维码

报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