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路易斯安那州新电子烟法生效之日,任何未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授权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从路易斯安那州的商店货架上撤下。
第 414 号法案还从 10 月 1 日开始增加对电子烟产品的征税。从今天开始,只有经 FDA 批准的电子烟和在路易斯安那州酒精和烟草控制局 (ATC) 注册的替代尼古丁产品才允许在该州销售。
对于 ATC 考虑的产品,每个产品需要缴纳 100 美元的申请费并获得 FDA 的授权。这些批准产品的清单将于今天发布。预计这将是一个简短的名单。
迄今为止,FDA仅授权了23种烟草味电子烟产品和设备,这是目前唯一可以在美国合法销售或分销的电子烟,其中许多产品已经过时,全部归主要烟草公司所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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