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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附录III新增1条铅和镉的豁免条款

发布时间:2024-01-18 11:02:50 分类:【法规资讯】 阅读量:

2024年1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指令(EU) 2024/232 ,在RoHS指令附件III中新增第46条豁免。该指令将于发布后20天生效,即2024年1月31日起正式生效。各成员国应最迟在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并公布符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这些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适用。



新增豁免条款

RoHS指令附录Ⅲ目前包含了一系列豁免,以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2015年12月14日,欧盟委员会收到了一份根据指令2011/65/EU第5(3)条提出的申请,要求对含有回收聚氯乙烯(PVC)的电气和电子门窗中的镉和铅给予豁免(“请求豁免”)。镉和铅被用于回收的PVC门窗框架材料,用于PVC型材的聚合物稳定。

虽然市场上可以买到不含铅和镉的聚氯乙烯,但使用回收的聚氯乙烯所需的能源和自然资源(如水、石油和天然盐)比使用聚氯乙烯所需的能源和自然资源要少。因此,替代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造成的总体负面影响很可能超过其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的总体效益。因此,所请求的豁免符合指令2011/65/EU第5(1)条(a)点中规定的至少一个相关条件。且该豁免不会削弱REACH法规所提供的环境和健康保护,故批准此豁免。豁免将于2028年5月28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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