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第32号联合部长令)的要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产品标注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名称、含有信息、所在部件等信息。为支撑我国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标识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修订并发布了《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 11364-2014)。
随着我国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管控不断向纵深推进,有害物质管控种类持续更新,同时结合多年来行业执行SJ/T 11364-2014总结的问题和经验,提出了对原标准技术内容进行修订的需求。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立项了SJ/T 11364的修订工作,项目编号:2019-0969T-SJ。该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组织完成。经过标准工作组多次讨论,现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面向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修订稿
有害物质清单加入4项邻苯二甲酸酯:
1、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2、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3、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4、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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