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署 (HPA) 周二警告称,携带加热烟草产品入境台湾的个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500 万新台币(161,186 美元)的罚款。
HPA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无论这些产品是供旅客自己娱乐使用还是代表他人购买,都将被处以罚款。
根据三月份生效的《烟草危害预防法》修订案,新型烟草产品,例如加热不燃烧(HnB)或加热烟草产品(HTP)及其使用所需的组件,在台湾被禁止,除非据《焦点台湾》报道,它们是在卫生福利部 (MOHW) 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后获得批准的。
HPA 表示,只有获得批准才能生产或进口。据健康促进机构称,迄今为止,卫生部尚未批准任何 HTP。
卫生局控烟处官员刘家秀表示,未经许可制造、进口、销售、供应、展示、广告、使用指定烟草制品,最高可处新台币五千万元罚款。
刘说,携带加热烟草制品入境者,罚款新台币五万元至五百万元;使用加热烟草制品者,罚款新台币二千元至一万元。
虽然电子烟产品被禁止,但立法者表示加热烟产品将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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