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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授权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根据 REACH 法规第 59 条第 10 款发布),真实版:在将某种物质列入候选清单后,可能会立即承担法律义务,尤其是 REACH 法规的第 7、31 和 33 条。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除上述规定外,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消费税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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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12日“三读”通过“烟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加热烟及加热器(载具)都需先申报并经主管机关审查通过,才能制造或进口,电子烟或未核可加热烟的非法业者,最高可罚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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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2023年1月1日,欧盟关于编制SDS的修订法 (EC) 2020/878将强制生效,并完全取代旧的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5/830)。新的法规对SDS的申请及制作具有比较大的影响,请查阅您的SDS报告,并及时更新到最新法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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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务局 (CRA) 负责管理和执行 2001 年《消费税法》中包含的电子烟产品的消费税框架。该框架包括征收消费税,该税通常适用于在加拿大制造或进口到加拿大的电子烟产品,以及适用于完税市场。该关税适用于电子烟产品,无论它们是否含有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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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CPSC发布了新的法规要求16 CFR Parts 1112 and 1261, 将对进入到美国市场的衣物收纳柜类产品执行强制要求,此法规的正式生效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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